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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形色色的火灾中,化学危险品的火灾灾情严重,难以扑救,对消防措施有颇多的特殊要求。由于各类化学危险品燃烧特点及燃烧产物不同,消防措施也有所不同。现就消防管理范围内的化学危险品的火灾特性及扑救常识作一简介。
一、易燃固体
在常温下以固态形式存在,燃点较低,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接触氧化剂能引起燃烧的物质,称易燃固体。如赤磷、硫磺、松香、樟脑、镁粉等。其中燃点越低分散程度越大的易燃固体危险性越大,尤其是粉状的易燃物与空气中的氧混合达到一定比例遇明火会产生爆炸。
易燃固体燃烧迅猛,扑救困难,为此易燃固体存放要注意适量,一个库房存量不要过多,与相邻库房要有一定安全距离,特别是存放酸性物质的库房不允许混存易燃固体。发生火灾时可用雾状水、砂土、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剂灭火。
对不溶于水比重又大于水的,如二硫化碳等可用水扑救,因水能覆盖在这类物质之上将火熄灭。
能溶于水的易燃物如甲醇、丙酮等发生火灾时可用雾状水、化学泡沫、干粉,也可用1301、1211等卤代烷系列灭火剂扑救。
三、自燃物品
凡本身由于物理、化学、生物学变化而放热达到自身燃点引起自行燃烧而不须外界明火引燃的称为自燃品。
自燃物品化学性质活泼,燃点低,易氧化,氧化分解时能放出大量的热,当热达到自身燃点时即自行燃烧。如白磷的燃点为34℃,在空气中极易自燃,硝化纤维素的燃点为120℃~160℃,在存放较久、通风不善、大量堆放的条件下也可能发生自燃。商业仓库中曾屡次发生过的乒乓球自燃就是这个原因。
自燃物品起火时除三乙基铝不能用水扑救外,其余均可用大量水来扑救,也可用砂土、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剂。
四、遇水燃烧物
凡是吸收空气中水蒸气或接触到水分时能迅速分解产生高温、并放出易燃气体而引发燃烧的物品称遇水燃烧物。
按其特性可分如下几类:
1.活泼金属如锂、钠、钾等与水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易燃的氢气。
2.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锂、氢化钠、氧化钙等与水接触也发生氢气。
3.金属碳化物如电石与水接触产生易燃的乙炔气
4.连二亚硫酸纳(保险粉)遇水后产生易燃的氢气、硫化氢和二氧化硫。
遇水燃烧物除了与水作用外,遇上酸和氧化剂时也反应剧烈,有更大的危险性。
遇水燃烧物遇水会发生燃烧乃至爆炸,所以扑救它们引发的火灾绝对禁止用水和含水的物质如泡沫灭火剂,可用干砂、干粉、石粉灭火。
六、压缩气和液化气
在生产中往往把需要的气体经加压贮于气瓶。有些气体加压时还把温度降至很低使气体液化,称为液化气。
所有的压缩和液化气体必须装在特制的耐压气瓶中。
一般气瓶的工作压力都在150kg/cm2以上,所以发生火灾后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增加,若气体压力超过气瓶承受压力时就有爆炸的可能。一个普通氧气瓶的爆炸威力相当5吨TNT炸药,如果爆炸,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压缩气和液化气发生火灾时应迅速扑救,来不及时须将未着火的气瓶及时抢救至安全地带。无法移动时可用雾状水喷洒气瓶使其降温,防止气体升温体积膨胀而爆炸,同时用二氧化碳等灭火。
消防人员在扑救这类火灾时还要注意防毒,因许多高压气瓶内气体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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